【文字解读】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猗县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2 17:25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近日,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猗县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工作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起草背景
根据省、市出台的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工作措施,为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临猗县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工作措施》。
具体内容
具体工作举措涉及9方面27条措施。
一、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
(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
(二)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三)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提前15天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
二、优化公共充电设施领域准入准营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乡(镇)“全覆盖”。
(五)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
(六)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核定相关政策,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优化交通领域准入准营
(七)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和站场。
(八)积极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四、优化市政和公共服务领域准入准营
(九)对供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的新建项目,全部实行竞争性配置。
(十)新建独立占地、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原则上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
(十一)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投资运营卫生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
五、优化文旅康养领域准入准营
(十二)深入实施“文明守望工程”。
(十三)加强宅基地盘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六、优化制造业领域准入准营
(十四)支持民营企业争当“链主”“链核”“链上”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投资项目。
(十五)省、市重点龙头企业在临猗布局投资重大制造业项目,建立“一事一议”机制予以支持。
(十六)积极争取省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
七、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十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
(十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
(十九)对拟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编制特许经营方案,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由行政审批部门履行审核手续。
八、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
(二十)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十一)2023年底前完成工业类开发区“标准地”涉及的7项区域事项评估。
(二十二)推行项目“分段施工”制,对施工现场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先期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
(二十三)县政务大厅设立“水电气讯暖”综合联办窗口,推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联动办理”服务。
(二十四)建立投贷联动机制,共享项目信息,加强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
(二十五)成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专班,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九、强化政策执行落地兑现
(二十六)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内许可准入事项,创新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
(二十七)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