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第十五届临猗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12 09:45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吴景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自繁自养猪场扶持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吴景军委员对我县畜牧工作的关注和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县畜禽养殖迅速发展,生猪养殖产业逐渐壮大,其中自繁自养猪场占相当大的比例。
针对加大对自繁自养猪场扶持工作,并结合县农业农村局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贴息贷款。贴息货款是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对贴息对象用于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和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2022年,临猗县共计发放贴息货款补助 22.97 万元。
二是开展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补贴,是对能繁母猪存栏200 头以上的规模场的新增能繁母猪每头补贴 200元,其中省级资金100元,市级资金50元,县级资金50元,2021年,对有种畜禽许可证的企业新购母猪每头有500--200元的补贴,二级扩繁场是每头500元,规模户是每头200元。2022年,临猗县共计发放能繁母猪补贴118.56万元。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我局加强落实春秋集中免疫,组织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和养殖户免疫技术培训,指导防疫员和养殖户规范正确地使用疫苗,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保证免疫效果与人员安全、环境生物安全。
最后,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畜牧兽医工作,我们一定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全力推进畜牧兽医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临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