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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0-10 15:45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635 发布时间 2023-10-10
发布机构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临政函【2023】30号
主题词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 临政函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

  你单位《关于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已收悉,经2023年9月25日临猗县第三次土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临猗县人民政府征收临猗县牛杜镇东水南村的38035.83平方米(合57.05亩)国有统征土地划拨给你单位,作为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你单位还需到临猗县自然资源局缴纳1470833元耕地开垦费。

  二、你单位要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做好扎尺放线,按规划加快项目实施。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使用土地,及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

  临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