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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8 10:03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440 发布时间 2023-08-08
发布机构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临政办函〔2023〕26 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临政办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临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卫健体局、县总工会、县武装部、县果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临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组织协调全县范围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正常开展;

  3.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所需资金的筹集、落实。

  (二)办公室职责

  1.组织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2.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所需装备、弹药等的购置、维护、调拨和技术指导、日常管理;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决策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遇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可随时召开。

  (二)协调联络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并随时提供所需资料。

  (三)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情况。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