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首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3-07-03 16:36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序号 | 政策内容 | 享受主体 | 类别 | 主管单位 | 备注 |
1 | 对新登记市场主体免费刻制印章,对个体免费刻制公章和法人章,对企业免费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和法人章 | 新登记成功的市场主体 | 财政补贴 | 行政审批局 | |
2 | 对成功“个转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补助设立财务账户费用1200元 | “个转企”成功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市场监管局 | |
3 | 对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4 | 对新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新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企业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5 | 对新列入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新列入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6 | 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奖励10万元 | 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7 | 对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启动贯标工作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 对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启动贯标工作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8 | 对列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启动贯标工作的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试点企业启动贯标工作只可享受一次奖励 | 对列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启动贯标工作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9 | 对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 对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10 | 对在行业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表彰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 对在行业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表彰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11 | 对组织国家级、省级行业论坛或研讨会等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 对组织国家级、省级行业论坛或研讨会等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12 | 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展会并布设展台(厅)的,给予5000元补助(原则上500元/㎡,最高不超5000元) | 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展会并布设展台(厅)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13 | 对出境参加会展的,给予1万元奖励 | 对出境参加会展的企业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14 | 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战略性产业园区建设,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园区各项手续办理 | 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战略性产业园区 | 财政补贴 | 工科局 | |
15 | 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税收优惠办理方式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税费优惠政策 | 全体纳税人 | 税费减免 | 税务局 | |
注意:1、政策内容包括国家、省、市、县政策。2、享受主体指的是各类市场主体和符合条件的个人。 3、类别包括财政补贴、招商优惠、税费减免、税费缓交、融资支持,人才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