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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猗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10:06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164 发布时间 2023-03-24
发布机构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临政办函〔2023〕5号
主题词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 临政办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临猗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任朝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李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樊永康  县能源局局长

  成  员:姚卫峰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锐  县工科局副局长

  周丽娜  县教育局副局长

  师  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辛  波  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副局长

  侯长龙  县能源局副局长

  杨国珍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  波  县商务局副局长

  左国丽  县计生协会副秘书长

  杨晓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杨明川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樊  波  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王  飞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  佳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陈耀峰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川  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主任

  梁  克  县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姚泽春  县应急局综合协调股负责人

  翟精通  临猗公路段副段长

  董  谦  国网临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能源局负责协调落实市能源局牵头编制的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

  县发改局负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的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县工科局负责落实市工信局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的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落实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制定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国网临猗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主动加强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参照县级工作专班模式,成立分管副乡(镇)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能源主管部门抓总,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要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