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0 15:55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运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考核分为A类和B类。(见附件2、3)
三、计分办法
全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参照《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9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减分上限在评分标准中单独设定。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一般不超过所属一级指标权重分值的20%。
四、考核程序
(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并准备相关考核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采取网上考核、现场考核、征询考核、认定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市考核办,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2021年度运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A类)
3.2021年度运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