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配合支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10:23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2-00505 | 发布时间 | 2022-09-05 | ||
发布机构 |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临政办函〔2022〕19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临政办函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社区办、县直有关单位:
临猗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负责并组织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积极配合支持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住户调查数据是监测乡村振兴实施效果、“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重要支撑。开展5年为周期的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性安排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今后5年全县城乡居民收支调查数据质量。此次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等住户类调查项目。
本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主要任务是:为住户类调查科学抽选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满足国家、省、市、区4个层级住户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落实2022年12月开始调查的样本。
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范围覆盖全县7个乡镇、3个社区,共12个调查小区,对2千余户家庭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抽取并落实120户居民家庭作为住户调查样本。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依规、科学有序配合支持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为确保全县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有序推进,现成立临猗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朝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曹洁玲 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队长
周英杰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社区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办公室主任由曹洁玲(兼),联系人:潘洲(电话:18803597959)。
三、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负责制定本县实施方案,选聘、管理、培训督导员和辅助调查员,落实样本调查小区,开展摸底调查,抽选调查户并指导其开展试记账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调查样本小区摸底所需相关材料;每季度提供影响居民收入的电力、天然气、价格临时补贴等价格政策或因素。
县财政局:做好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每季度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提供样本轮换所需的户籍信息等资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调查区域及部分小区新建商品房的网签合同均价等数据情况,提供所需的建筑工地项目清单情况并协调做好调查。
县民政局:每季度提供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以及全县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提供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退休职工和居民养老金标准变化及落实等方面情况,以及劳动关系协调、纠纷解决、农民工工资协助追讨等方面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提供农民增收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县商务局:每季度提供促进全社会消费政策及相关工作等成果。
县林业局:每季度提供对居民收入有影响的林业发展政策和相关工作成果,以及本地主要林产品产量、价格等情况。
县统计局: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提供第七次人口普查形成的抽样框资料,并协助做好培训、宣传、质量评估、辅调员推选等相关住户调查工作。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四、紧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成效
(一)配强调查队伍,提高工作质效。原则上每个住户调查点均需选聘1名群众基础好、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的辅助调查员,辅助调查员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层层推荐,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负责把关、聘任。同时,要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充分发挥辅助调查员“桥梁纽带”作用,确保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依法调查,规范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严把数据质量关,依法依规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对人为干扰大样本抽选和调查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调查资料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渠道的宣传作用,结合本地区特点,广泛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强化疫情防控,安全规范调查。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尤其在摸底调查入户阶段,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安全。
本文件由国家统计局临猗调查队负责解释。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