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6 10:17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2-00343 | 发布时间 | 2022-06-16 | ||
发布机构 |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临政办函【2022】14号 | ||
主题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 | 临政办函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增强做好稳增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效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1]4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预[2022]25号)要求,结合我县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情况,现对加强财政预算执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推动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又快又好,形成正向引导效应,促进我县预算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二、考核对象
1.预算执行:全县79家预算单位(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并入一级预算单位进行考核)。
2.会计记账:全县145家预算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执行进度=(支付金额/预算指标)*100%
支付金额为一体化系统每月月末累计支付数据;预算指标为每月末一体化系统预算指标金额和预算单位未分配的指标。
每月5日前对预算单位上月的支出进度进行考核排名。
(二)单位会计记账
一体化系统记账率=一体化系统累计记账金额/一体化系统累计支付金额
一体化系统累计记账金额为每月末累计自动生成凭证金额;一体化系统累计支付金额为每月末累计支付金额。
一体化系统记账率达到100%同时实有户资金记账金额为本单位往来资金和非本级财政拨款,则认定该单位完成记账,否则未完成记账。
各预算单位要及时记账,一体化系统记账率不达70%,系统随时停止支付。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对上月79家预算单位资金执行情况和145家预算单位会计记账情况进行通报。
(二)2021年部门决算数项目金额大于300万元(不包含乡镇政府)的37家预算单位纳入奖惩。每月排名前五名单位奖励5000元经费;预算执行不达序时进度的预算单位扣减5000元经费;不达序时进度且排名在后10名的预算单位再扣减5000元经费。
(三)不参与奖惩的42家预算单位,当月不达序时进度的将由分管县长约谈,连续两个月不达序时进度的由县长约谈。
(四)全县145家预算单位未按时完成账务处理的扣减5000元经费,无经费的二级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经费中扣除。
(五)经费奖励及扣减在当月执行,当年未能扣减的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执行。
(六)除特殊情况外,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序时进度的单位,本年不追加预算;县本级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项目,与下年预算编制挂钩,年终执行进度不达50%的,下年不再安排预算。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到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对提升全县财政管理水平、推动项目实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实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压实工作责任。各预算单位负责人为考核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预算支出进度观念,重视预算支出质量,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 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序。
3、加强督促指导。县财政局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各单位的指导督促,帮助各单位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每月将考核排名结果上报政府督查室及主要领导,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为契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附件:1.2022年一级预算单位名单(其中:1-37家预算单位列入奖惩范围)
2.2022年列入单位会计记账考核预算单位名单(145家)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