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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吉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1-17 16:54     来源: 孙吉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孙吉镇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但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重生产、轻安全,甚至铤而走险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风险多重叠加,特别是12月15日孝义市发生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透水致人员被困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发生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和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安委会的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教育培训、监管执法为载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对重点领域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解决一批制约全镇安全生产体制提升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孙吉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 长:陈 良 党委书记

王 国 镇长

常务副组长:关朝龙 副镇长

副 组 长:崔海涛 党委副书记

范永耀 副乡长

王 娜 副乡长

蔡蒙蒙 副乡长

成 员:各相关站所负责人

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百日攻坚”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办主任王磊和镇政府安委办主任、应急站站长蔡宁兼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成立镇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

自然资源、派出所、城建、道路、文旅、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所、能源等部门分别成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各行业领域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重点范围及内容

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金属冶炼、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消防安全、森林火灾、开采矿产资源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

1、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2)持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安全培训考核;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一线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能知识专题大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3)持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镇应急牵头)

道路运输:按照《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连续隧道群、易积雪积冰路段风险隐患。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镇道路、吴王交警中队牵头)

建设施工: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抓好各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规定,确保安全。整治冬季施工项目工地临时住房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到位问题,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工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取暖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镇城建牵头)

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36V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和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问题等结构安全存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镇城建牵头)

城镇燃气:严格按照《山西省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镇城建牵头)

民爆物品:全面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和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排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镇派出所牵头)

文化旅游:治理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整治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未进行安全评估,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行为。加强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对文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将用火用电用气等活动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老化、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使用电器、违规使用高温照明灯具、电暖器及电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隐患。(镇文旅牵头)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按照《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化品仓储运输、建设施工、用火用电、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安全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分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存在的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隐患。突出企业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人员相对密集场所的隐患治理,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控基础。(镇农业农村牵头)

危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以及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镇生态环境牵头)

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危险化学品、燃气、供暖、商场、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供暖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和盛装毒性极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集中整治。(镇市场监管所牵头)

金属冶炼:按照《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除尘系统控爆等环节部位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企业未落实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等违规违章行为;对照《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普遍开展一次精准执法检查。(镇应急牵头)

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对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整治等难点工作重点关注、重点核查、重点攻坚,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联系,把一些重点行业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任务放进去,倒逼压实责任,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全县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场、市场、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聚焦城镇燃气、在建工地、校外培训机构等,瞄准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风险,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强化风险研判,压实属地责任,联合多部门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基本盘”、“基本面”。(镇派出所牵头)

森林防火: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防火源进山入林,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根据省政府安排,大力推行省、市、县、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和定点巡查管护责任机制,切实盯住“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看好“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严查“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镇林业牵头)

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内容组织实施。(镇自然资源牵头)

各相关站所要认真履行职责,要聚焦本辖区果筐制造、果品包装、发泡网、食品制造等行业领域和果农自建储藏地窖,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完善制度措施,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以上外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三)责任追究重要内容

1.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监管部门、人员与违法违规企业、人员相互勾结、利益输送以及为利益集团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等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其他责任的人员,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公安机关要依据《刑法》、新《安全生产法》及《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开采等条款的规定,依法依规打击盗采资源、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3.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起底问题线索,重点对近三年来有举报、反复举报问题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起底汇总,建立专项台账,尽快处置,逐一销号。需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要依纪依法移交。

四、方法步骤

坚持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指导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22年1月5日前)

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6日—3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对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进行全面检查。

五、保障机制

镇“百日攻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县“百日攻坚”办公室要求,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紧盯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全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发现问题。“百日攻坚”办公室将通过有关临猗融媒体、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并抽调专人负责接收处置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将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重大事故隐患、瞒报事故等问题,梳理汇总,形成每日问题线索清单。

镇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将本级督查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及办理结果,报镇“百日攻坚”办公室。

(二)信息处置。“百日攻坚”办公室对每日问题线索清单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按照问题线索涉及的乡镇及责任单位进行分类,形成问题线索交办清单。

(三)移交办理。“百日攻坚”办公室按照问题线索交办清单,隔日向镇各有关站所进行交办。

镇各有关站所在收到交办清单后,立即进行核实,如有异议,2日内可以向镇“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如无异议,要自交办之日起,7日之内向镇“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反馈情况要经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签字确认。涉嫌犯罪的,镇政府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镇政府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负责牵头抓总,镇各有关部门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镇各有关部门组织领导本辖区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规定,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联合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既要密切配合,又要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从严监管执法。各有关站所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七项措施”,做到“五个一批”,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政府分管负责人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或导致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要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并依法依规追责。通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真正做到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科技运用。有关站所要充分利用监测监控、预警预报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特别是要通过用电数据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超负荷生产、未及时停产整顿、不落实基本安全保障措施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停产停工、紧急停车、自动停产等异常生产行为,提高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效能。各有关站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完善一批科技化、信息化设施设备,提高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信息化水平。

(四)搞好宣传动员。各有关站所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及时汇总上报。各有关站所于每周五10时前(按附表1、2要求)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百日攻坚”办公室,同时,各有关部门在每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时及时将查处的负面典型案例(按附件1格式)一并报送。4月5日前,各有关站所将工作总结报送镇“百日攻坚”办公室。

附件:

1.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模板

2.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督查检查或群众举报事项交办(移送)书(供参考)

附表:

1.“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表

2.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孙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模板

典型案例在编写内容上,应包括标题、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剖析、整改建议等要件,可参照如下模板:

【标题】

格式为“检查主体+违法主体+案”,例如“**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企业消防检查案”。

【关键词】

以3到5个重要关键词对案例内容进行归纳。

【要旨】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应当符合****情形。

【基本案情】

详细介绍案件事实等基本情况;以及构成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判定依据等。

【处理结果】

包括采取的责令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整改、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行政处罚、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公开曝光、问责处理、领导干部挂牌督办等相关内容。

【案例剖析】

1.从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方面;2.从体制机制法制建立完善方面;3.从存在的主、客观因素方面等。

【举一反三工作建议】

1.******;

2.******;

……

 

 

附件2:文书式样(供参考)

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

督查检查或群众举报事项交办(移送)书

( )移〔 〕

XXXXXXXXXX

20211222日,XX专项整治办公室接到群众(在督查中发现)关于XX公司涉嫌瞒报亡人事故的举报,根据《临猗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该事项移交你单位,按照《通知》中明确的“七项措施”,认真核查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20211228日前反馈我办。如存在未如期办结的、“接而不办”或虚假办结的,我办将提级核查,从严追责问责。

督办人:XXXXX 联系方式:XXXXX

承办人:XXX 联系方式:XXXXX

附该事项有关材料:1.XXXXXXXXXXX;

2.XXXXXXXXXXX。

 

孙吉镇XXX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交办部门备案,一份交移送部门。

 

 

附表1: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

涉及领域

检查组

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执法情况

处理人员情况(党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问责曝光工作

不力情况

检查

企业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案例

重大隐患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行政

罚款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

关闭

取缔

曝光

单位

典型案例(详情另报)

排查

查处

排查

整改

(个)

(家)

(个)

(个)

(项)

(项)

(家)

(万元)

(家)

(个)

(家)

(人)

(家)

(个)

 

 

 

 

 

 

 

 

 

 

 

 

 

/

 

 

 

 

 

 

 

 

 

 

 

 

 

 

 

 

 

 

 

 

 

 

 

 

 

 

 

 

 

 

 

 

 

 

 

 

 

 

 

 

 

 

 

 

 

 

 

 

 

 

 

 

 

 

 

 

 

 

 

 

 

 

 

 

 

 

 

 

 

 

 

 

 

 

 

 

 

 

 

 

 

 

 

 

 

 

 

 

 

 

 

 

 

 

 

 

 

 

 

 

 

 

 

 

 

 

 

 

 

 

 

 

 

 

 

 

 

 

 

 

 

 

 

 

 

 

 

 

 

 

总计

 

 

 

 

 

 

 

 

 

 

 

 

 

 

 

注:1.县级统计数据包括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不同领域排查整治数据要分栏填写(本表每周五12时前报县“百日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非法违法具体行为对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事项填写。

 

 

附表2: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序号

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称/非法业主名称

核查单位

是否提级核查

所在乡镇(街道)

企业类别

重大隐患/具体非法违法行为明细

违法

性质

处理措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注:本表每周五12时前报县“百日攻坚”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