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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08:45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精神,切实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18号)精神,2021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将继续通过山西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予以发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种地农民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拥有承包权的耕地。

以下六种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使用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长年抛(撂)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补贴对象

1、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家庭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以确权颁证耕地面积作为农户补贴的依据。

2、对应确权但因各种原因未能确权的耕地,不在补贴范围

3、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或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作为补贴对象,如由经营者领取补贴资金,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必须先报村委会、乡政府查验备案并连同流转方享受补贴面积一并进行公示。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耕地承包权人获得。

4、对国有农场和良种场已确权的耕地,承包到农场职工的(含农场职工外的组织和个人),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者;以前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属于农场经营耕种的耕地,报经所在县农业部门审核批准后,补贴资金归农场享有。

三、补贴流程

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数据线上填报工作,根据2021年的土地确权和农户信息变化的实际情况,在2020年的补贴数据基础上将修改完善后的2021年补贴数据予以公示,公示照片发县农业农村局邮箱。公示确认后的补贴数据将作为补贴发放的最终依据,省财政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最终确认的补贴明细对2021年的补贴资金予以清算下达(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 资金拨付

为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我县的代发机构为农村网点覆盖率较高的临猗县农商银行。

  •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农村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管中心主任、县农商银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工作;经管中心要将2021年的土地确权信息准确无误的提供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确认的补贴数据通过平台“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2、严格补贴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平台生成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清册表”打印分发给各村进行修改、签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补贴发放程序,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3、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特别是对因政策原因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县级农业、财政、经管部门要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及群众咨询和监督。

4、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日常工作监管,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对随意扩大和缩小补贴面积的行为,一经实,严肃处理。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绩效考评。县级财政、农业、经管部门和各乡)人民政府要将落实补贴政策形成的有关文件、材料、表格、图片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建立补贴台账档案,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把握时间节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开展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信息修正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于5月30日前将修正后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清册表”上报至平台,并且要确保补贴数据信息准确无误,6月10日前将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长签字、乡镇政府盖章后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6月20日前将全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汇总表(附件4)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于6月2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通过系统将发放明细提交临猗县农商银行进行打款。对首次发放不到位的农户,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农户信息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农户信息,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审核,严禁在已公示上报平台的数据中增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

临猗县农业农村局邮箱:lyxnyjscb@163.com

咨询监督电话:0359-4023098    0359-4028123     

0359-4035379    0359-4022542

附件:1、临猗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2、临猗县2021年分乡镇土地确权信息表

3、2021年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    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汇总表

4、2021年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汇总表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临猗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1、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平台打印“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农户登记表”并分发至各行政村;

2、各行政村根据2021年确权面积和农户信息变化情况将需要修改的内容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修改,乡(镇)人民政府修改后形成“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清册表”,并打印分发给个村进行签字、公示(不少于7天);

3、各村将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清册表”公示完成后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4、县农业农村局将乡镇提交的补贴明细审核完成后,上报至县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

5、县财政局收到指标文件后,由县财政局办理支付手续,通过系统将发放明细提交给代理银行进行打款;

6、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跟踪发放情况、督促临猗县农商银行尽快反馈发放结果并录入平台,及时处理遗留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结果公布。